2008年10月30日 星期四

劉守華<民間故事的範圍和分類>讀後


劉守華<民間故事的範圍和分類>,此文做為其著作《故事學綱要》的第一章,自有其綱舉目張的功效。書名雖為「綱要」,但全書十二章的論述,遍及民間故事的分類、傳承、功能、類同與變異、敘事藝術、采錄、研究等等,實在博大而精深。而首章論述「範圍」和「分類」之問題,這一論述更是建立在厚實的文本整理和閱讀上。此文不僅提挈全書,更細論了故事、神話、傳說的分野。

就民間故事的「範圍」,劉氏認為國內外的民間文藝學家持有廣義和狹義的理解。廣義的理解,指「民眾所有口頭講述的散文故事」;狹義的理解,指「神話、傳說以外的那部份口頭敘事散文故事」。劉氏以廣義的理解,雖有助於實際工作,但以研究故事學而言,宜採用狹義的理解,原因有三:

1. 各國學者早已將神話從一般故事中抽離,而成為「神話學」的專門研究。
2. 以故事和傳說而論,也已有了比較明確的界說。
3. 丁乃通編撰《中國民間故事類型索引》,就是按國際學術界慣例,既剔除神話,又努力同傳說相區分,確定中國民間故事的合理範圍。

基於上述理由,劉氏採行狹義的理解,並進而科學地確定民間故事的範圍-「神話、傳說以外的口頭散文故事」。

範圍雖立,但長期以來神話、傳說、故事互相汲取、轉化,易生混淆。有必要將三者加以界限劃分。

首先就民間故事與神話而言,「民間故事中以寫實手法反映后世階級社會的矛盾鬥爭和人民生活心理,與神話藝術的界限十分明顯」。雖然兩者都有幻想的成份,但「神話創作具有不自覺的藝術屬性」,民間故事在自覺的構思上則有增無減。簡言之,區別神話和幻想性民間故事時,應著眼於它們的基本構思。以此而言,台灣「半屏山」的故事,雖似神話一般,解釋了山川自然景觀的形成,但我們若能從故事中情節、角色的構思上去區辨,這當然是一則民間故事。

傳說和故事,有時較難區分,這當中有「故事傳說化」和「傳說變故事」的相互轉化之故。故事體裁本來是以通稱的人物、廣泛的背景展開敘述的,但或由於人們對該故事的喜愛,或為使故事更為信實,便將原本廣泛的故事同特定的人物、背景、實際景觀做了結合,具備了傳說的特徵。反之,像<棄老國>的故事演變,原本的傳說轉變得使人不知它屬於何地,且不知是何人的經歷。完全脫離了人名和地名,便完全具備了故事的特徵。

對於上述「傳說話的故事」和「故事化的傳說」的分類,劉氏以為應將之納為「特殊的兩棲」類型,以利檢索和比較研究。
對於民間故事的分類,劉氏以為丁乃通《中國民間故事類型索引》採用AT分類法為基礎,自有其必要性。但AT分類法本身,主要是從歐洲的民間故事中概括出來,未必適用於中國民間故事的分類體系。劉氏引是書鍾敬文的序文:「類型索引的編著乃至根據這種觀點、方法的探索,一般比較不重視故事思想內容和藝術特點的分析闡明。」進而衡較鍾敬文《中國民間故事集成》的分類構想,在《故事學綱要》一書中,將中國民間故事分為四大類:

一、幻想故事(民間童話)
二、生活故事
三、民間寓言
四、民間笑話

此一畫分雖是著重於內容、體裁,但在書中仍列舉有代表性的情節形式予以評述。內容、形式各有利敝得失,而分類也必不可能周全完備,但刻苦勤奮地由文本出發的研究,將能按此綱要為我們組織民間故事相關的理論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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